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实习生保险项目询价通知书(第二次)
 兹有我院对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实习生保险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作出响应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情况
 学院2024年实习生,共计约4400人的实习生保险(数量据实结算)。每年实习期为10个月。顶岗实习责任及教学实训责任险、学生第三者责任险、精神损害责任险,同一家保险公司只能一份投标(先到者优先)。投标人需提供具体方案,方案内容不得低于下述标准:
 
  
   
    顶岗实习责任及教学实训责任(主险及附加险)  | 
    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附加险)  | 
    精神损害责任(附加险)  | 
    免赔  | 
   
   
    每个学生每年责任限额(万元)  | 
    每个学生每年医疗费用责任限额(万元)  | 
    每所学校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万元)  | 
    保单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 
    每人责任限额(万元)  |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万元)  | 
    累计责任限额(万元)  | 
    每人责任限额(万元)  |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万元)  | 
    累计责任限额(万元)  | 
    无  | 
   
   
    50  | 
    8  | 
    1200  | 
    1200  | 
    10  | 
    10  | 
    100  | 
    5  | 
    15  | 
    360  | 
       | 
   
  
 
  
 控制价:每人每月1.4元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4.投标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中标人:
 (1)投标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投标要求
 (一)本项目投标前需提供报名材料: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8日17点前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照片、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等发至以下邮箱:914198117@qq.com。
 (二)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向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函及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本单位,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若为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报价函等相关材料,须向招标工作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和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报价函等相关材料,须向招标工作人员出示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三)供应商提供如下材料装订成册(目录自拟,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见附件)等
 (四)报价函等材料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报价日期,一式两份),否则不予接受。
 五、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10时00分止。
 2.地址: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标办,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9号。(可顺丰邮寄,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3.未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月9日10时00分(同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校内行政楼
 七、询价程序及成交原则
 由询价小组对所有按规定递交的报价函进行拆封、评审,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函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相同的,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招标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葛老师05663388300
 九、投标监管部门
 监察审计处:0566-3388858
 十、其他事项
 为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工作,请投标单位前往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参与投标时配合学校做好入校登记及检查工作。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4年1月3日
  
  
 附件:                 报价表
 
  
   
    公司名称  | 
       | 
   
   
    报价  | 
     小写:              元/人/月 大写:  | 
   
   
    服务承诺  | 
       | 
   
  
 
 注:表中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服务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