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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至县张溪镇长畈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项目询价通知书(第二次)

    编辑日期:2021-10-15 编辑: 阅读次数:

     

    东至县张溪镇长畈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项目询价通知书(第二次)

    现对东至县张溪镇长畈村太阳能路灯项目进行第二次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包商作出响应报价,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采购清单如下表,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书(附件1),投标人可现场勘察,中标人负责安装调试到位。

    太阳能路灯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

    备注

    1

    柱壁装太阳能路灯

    35

    510.00

    抱杆灯

    2

    6米立杆太阳能路灯

    35

    1100.00

     

    3

    柱壁固定安装费(含辅材)

    35

    100.00

    抱杆灯

    4

    6米立杆预埋安装费(含辅材)

    35

    200.00

     

    预算总价合计

    66850.00

    2.预算控制价:66850元(含税)

    二、工程承包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工程承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片或扫描件)

    4. 工程承包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工程承包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承包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1)工程承包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工程承包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工程承包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工程承包商被税务部门列入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工程承包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名费

    本次公开询价收取报名费300元整,投标人报名递交材料时一次性缴纳。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

    未中标人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确定中标人工作结束后立即退回,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于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安装验收合格后退回(不计利息)。

    五、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投标前需提供报名材料:投标人请于2021年10月21日17时前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照片、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等发至以下邮箱:237344647@qq.com。

    (二)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请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函及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本单位,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三)承包商提供如下材料装订成册(目录自拟,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承包商公章)

    1.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2.所投产品品牌型号等详细介绍文件;

    3.产品的样品(如中标,施工中太阳路灯需与样品完全一致);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函(见附件2)

    (四)报价函等材料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报价日期,一式两份),否则不予接受。

    六、报价函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材料递交开始(报名开始)时间:2021年10月15日14时。

    2.材料递交结束(报名结束)时间:2021年10月22日9时。

    3.地址:东至县张溪镇长畈村村民委员会

    4.未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2日10时。

    2.开标地点:东至县张溪镇长畈村村民委员会

    八、询价程序及成交原则

    由询价小组对所有按规定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拆封、评审,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规定的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当有效投标人N<5家时,则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报价最接近算术平均值的承包商确定为成交承包商;当有效投标人5≤N<7家时,则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后计算算术平均值,报价最接近算术平均值的承包商确定为成交承包商;当有效投标人7≤N<9家时,则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两个最高,一个最低后计算算术平均值,报价最接近算术平均值的承包商确定为成交承包商;余此类推;当有效投标人只有两家承包商时,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

    九、询价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义军,电话,13866813351 ;张百寿,电话15256649630

    十、其他事项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时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登记及检查工作。安康码非绿码、体温高于37.3°C或14天内前往过高中风险地区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本次招标。

    东至县张溪镇长畈村村民委员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1

    用户需求

         1.技术(质量)标准

       (包括:国家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或规范等)

         2.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太阳能路灯

    1.太阳能电池组件:

    1.1★规格型号:一块光伏板70瓦,规格510*810mm 。

    1.2.高透光率钢化玻璃,采用高效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电池片效率达18%以上;

    2.灯具及LED光源

    2.1.1规格型号:★LED路灯光源功率不低于60W(每颗灯珠功率大于等于1瓦);灯具外壳采用铝型材或高压压铸铝外壳灯具,钢化玻璃。

    2.1.2散热器须为石墨烯LED散热器,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2.1.3 LED光:采用进口光源芯片,透光率不低于90%,色温5500-6500K,Ra>70。

    2.1.4电缆导线:阻燃聚录乙烯绝缘电缆线,国标纯铜2.5mm.

    3.太阳能路灯专用锂电智能储控系统(锂电池);

    3.1规格型号:★太阳能路灯专用锂电智

    3.1.1提供锂电智能储控系统通过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能储控系统

    3.1.2控制器:太阳能灯具专用控制器,光控+时控,智能控制(天黑灯自开,天亮灯自熄灭)

    3.1.3提供锂电池试验报告复印件。

    3.1.4提供太阳能路灯用锂离子电池组符合 标准要求的试验合格检测报告及认证,同时提供锂电池符合标准要求的试验合格检测报告及认证

    3.2.1锂电池:50AH

    3.2.1.1使用温度范围满足-25-55℃。

    3.2.1.2锂电池使用寿命达到5年以上。

    3.2.1.3具有防水、防潮、防腐、保温隔热等功能。

    3.2.2智能控制管理系统

    3.2.2.1智能控制系统提供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

    3.2.2.2工作电压:低压

    3.2.2.3采用单片机实现对锂电池的保护,工作电流10A,功能必须具备过充保护、过放保护、光控、时控、防反接、充电涓流保护、欠压保护、过压保护、短路保护、防水保护等。

    3.2.4每天照明8小时以上,确保连续工作7个阴雨天。

    4.灯杆:

    4.1规格型号:★灯杆高6米,灯臂长1.2米,灯臂全身钢结构整体热镀锌,高温喷塑。

    4.2技术要求:

    4.2.1灯杆圆锥单臂灯杆,上口径60mm,下口径约为130mm-150mm之间,。

    4.2.2灯杆壁厚≥2.0mm,灯杆底盘260mm*260mm*10mm,底盘和固定螺栓均要求作防锈处理,基础钢筋笼M16*260*600mm。

    5.抱杆支架;不锈钢材质,长度不低于1200mm.

    5.1抱箍抱片:不锈钢材质,宽度不低于12mm,厚度不低于0.6mm.

    6.基础:混凝土,基础坑尺寸:400mm*400mm*600mm

     

    3.供货要求

    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供货安装地点:东至县张溪镇长畈村。

    3)安装要求:工程承包商需按照长畈村要求进行布点安装和调试。

    4.质量要求

    所投产品须为质量合格的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5.检测验收

    1)合同履约过程中,采购人将随机对中标供应商所供产品进行抽检(样品、送检及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第三方检测机构由采购人指定,如抽检结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将上报监督管理部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招标人的损失)由中标承包商承担。

    2)如发现中标承包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所供产品与投标承诺不符等不诚信行为,招标人将立即终止合同,同时将上报监督管理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严厉处罚。

    3)招标人验收时,应在东至县张溪镇指导下成立三人以上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如需检测的,由招标人随机抽样送检,检测机构为双方认同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4)涉及安全、消防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6.售后服务

    1)质保期

    1)质保期:3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2)免费质保期内,接采购人报修通知,须3个工作日内维修整改到位,否则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处理。

    2)故障响应

    对采购单位的服务通知,供应商在接报后  4  小时内响应,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 72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 72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承包商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单位临时使用。

    6.在安装期内(工程验收前),长畈村(甲方)如需增加路灯安的,在预算资金内可以跟单采购、安装。

    7付款方式

    货物供货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95%,余下5%待质保期结束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附件2

    东至县张溪镇长畈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项目报价函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品牌型号

    单价(元)

    总价(元)

    1

    柱壁装太阳能路灯

    35

    安装原有的水泥柱上(抱杆灯)

     

     

     

     2

    6米立杆太阳能路灯

    35

     

     

     

     

    3

    柱壁固定安装费(含辅材)

    35

    抱杆灯

     

     

     

    4

    6米立杆预埋安装费(含辅材)

    35

     

     

     

     

    合计总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报价单位:(公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备注:

    1.此表用于开标会唱标之用。

    2.该报价包含运输、安装、售后等各种成本。

    3.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投标报价,或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