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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校园消防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成交公示

    编辑日期:2021-09-10 编辑: 阅读次数: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校园消防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校园消防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JSCGZB210815-2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93

    谈判时间:2021910100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鑫嘉瑞恒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漕冲村合浦新村2区6号

    中标金额:329000.00

    评审委员会名单:余平、曹成凤、王叙德

    采购人: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通港路9号

    联系人:老师  电话0566-3388300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电话:0566-3388858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询有限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长江南路南馨园小区25-2号楼403室

    联系人:纪工  电话:18805661466 

    公告期限2021910日至2021913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日期间向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或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长江南路南馨园小区25-2号楼403室 ,联系电话:1880566146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校园消防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