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 号)和《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测试采取试讲+综合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为教学能力测试,根据专业与课程方向自选题目,时间为10分钟;综合答辩采用PPT汇报和问辩的方式进行,时间分别为5分钟和8分钟,考生PPT汇报内容包括研究方向及学术成果、掌握技能、获奖等方面情况。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1.时间:2026年7月9日。
2.地点: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4号教学楼(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教育园区学院路9号)。
3.顺序:应聘人员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确定顺序。
4.要求: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在7月9日上午8:10前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候考室报到。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张贴在候考室的考生须知,并严格遵守。
(三)专业测试考官组成及相关配套措施
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名,主考原则上由校级领导担任。监督员、计时员、计分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若干名。专业测试测试室配备录像、录音设备,全程记录专业测试过程。
(四)专业测试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试讲占比50%,答辩占比50%。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综合答辩成绩、试讲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和学院官网公布。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人才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指导下,学院成立专业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测试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在学院纪委的监督下,按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四、注意事项
请考生严格遵守专业测试相关规定,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情形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566-3388355(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566-3388858(学院监察审计处)
0551-62998148(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办公时间使用。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