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融合门户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OA平台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新闻中心>> 招标公告>> 正文

新闻中心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1-2#学生公寓维修工程预算复核项目采购文件

    编辑日期:2026-04-02 编辑: 阅读次数: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1-2#学生公寓维修工程预算复核项目采购文

    兹有我院对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1-2#学生公寓维修工程预算复核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作出响应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情况

    1-2#学生公寓维修工程,项目投资约1059万元。现采购一家工程咨询单位,对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等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等资料。院方转交工程量清单等编制资料后5日内完成清单复核工作,出具合格的成果文件,并及时完成预算调整以及配合院方完成招标前期备案工作。复核单位不能是预算编制成交单位。

    控制价:国家收费标准50%(皖价服〔2007〕 86号文),通过百分比的方式报价(报价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折扣报价,须小于50%)。咨询费用参照皖价服[2007] 86号文中第六项清单计价中控制价(标底价)费率及审增减额5%费率两项之和计算,总费用超过2万,按2万付,不超过2万按实际支付。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响应要求

    (一)本项目响应前需提供报名材料:供应商请于2026年4717点前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照片、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等发至以下邮箱:1183751725@qq.com。

    (二)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向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函及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本单位,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若为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报价函等相关材料,须向采购工作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和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报价函等相关材料,须向采购工作人员出示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三)供应商提供如下材料装订成册(目录自拟,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满足“二、供应商资格条件”中1、3、4点的承诺函(附件1:承诺函);

    4.报价函(附件2:报价函)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

    (四)报价函等材料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报价日期,一式两份),否则不予接受。

    四、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89时30分止。

    2.地址: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行政楼国资办310,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9号。(可顺丰邮寄,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3.未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接受。

    五、院内询价时间及地点

    1.开启时间:2026年489时30分(同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

    2.开启地点: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校内行政楼

    六、院内询价程序及成交原则

    由询价小组对所有按规定递交的报价函进行拆封、评审,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函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相同的,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采购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张老师05663388300

    八、采购监管部门

    监察审计处:0566-3388858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642

     

    附件1: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1-2#学生公寓维修工程预算复核项目承诺函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满足以下内容: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三、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                           (全称+盖章)

     

         

     

     

     

    附件2: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1-2#学生公寓维修工程预算复核项目报价函

     

     

    服务商名称

     

    报价

     小写:            %(国家收费标准皖价服〔2007〕86号文)

     

    注:表中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作为评审及成交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响应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