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春季植树项目采购文件
兹有我院对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春季植树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作出响应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提升校园内及莲花广场公共绿化层次感,形成绿化整体成效。植树清单见下表。预算控制价:49800元。
序号 |
树木名称 |
数量 |
规格 |
备注 |
1 |
棒棒糖月季 |
200棵 |
地径:2-3CM;高:1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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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紫薇 |
40棵 |
地径:6-8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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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要求
1.品种要纯正,不惨假,树干通直、无明显弯曲、偏冠。
2.土球完整、不散坨,根系发达、无腐烂、无断根。
3.提供的树木要符合规格要求。
4.运输中要做好保湿、防风、防晒,不损伤树皮、土球、枝条。
5.质保期内出现死亡、长势极差的要无条件补植。
6.提供苗木检疫证明、合格证、或来源证明;
(三)养护及质保服务
1.中标方提供种植指导、修剪建议、养护要点并种植好所有品种;
2.养护期不少于1年时间,成活率(通常≥95%);
3.死苗、弱苗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免费更换;
4.质保期内出现死亡、长势极差的要无条件补植;
5.定期巡查,接到甲方通知及时到场处理。
(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完成供货及种植。
2.交货方式:卖方送货上门。
3.交货地点:教育园区学院路9号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内莲花广场中央。
(五)验收
学院验收小组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规格、等不符等问题,直接拒收种植,同时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追究违约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负责重新提供达到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品种。如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中存在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等不良行为,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卖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所有树木全部运到指定地点种植好后并验收合格后,学院在收到发票后180天内向卖方一次性支付完成合同金额。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响应要求
(一)本项目响应前需提供报名材料:供应商请于2026年3月23日17点前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照片、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等发至以下邮箱:1183751725@qq.com。
(二)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向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函及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本单位,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若为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报价函等相关材料,须向采购工作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和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报价函等相关材料,须向采购工作人员出示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三)供应商提供如下材料装订成册(目录自拟,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满足“二、供应商资格条件”中1、3、4点的承诺函(附件1:承诺函);
4.报价函(附件2:报价函)。
(四)报价函等材料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报价日期,一式两份),否则不予接受。
四、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9时30分止。
2.地址: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行政楼国资办310,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9号。(可顺丰邮寄,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3.未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接受。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3月24日9时30分(同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校内行政楼
六、询价程序及成交原则
由询价小组对所有按规定递交的报价函进行拆封、评审,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函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相同的,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采购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张老师05663388300
八、投标监管部门
监察审计处:0566-3388858
九、其他事项
为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工作,请供应商前往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参与投标采购时配合学校做好入校登记及检查工作。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6年3月18日
附件1: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春季植树项目承诺函
致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满足以下内容: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满足用户需求,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 (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春季植树项目报价函
注:表中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作为评审及成交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响应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